
公告日期:2025-10-10
轻纺城关于拟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25-023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路径,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价值,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
(二)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发行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
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由公司作为抵押人,将部分市场房产作为抵押资产,向本次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发行价格、规模、年限、募集资金用途、担保等,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及未来投资计划等,结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债务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四)期限
轻纺城关于拟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公告
期限最长不超过 3+2 年。
(五)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借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了高效、有序地完成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发行相关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全权决定与此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与此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手续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董事会或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但尚未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或已经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但尚未完成发行的,则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效期限持续至完成有关发行事项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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