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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3 23:52:48 股吧网页版
新华百货: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4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华百货
股票代码:600785
信息披露义务人: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8 层 8852 房间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58-1 号慧科大厦
一致行动人一:物美津投(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312 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58-1 号慧科大厦
一致行动人二: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 号院 3 号楼 401B(1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58-1 号慧科大厦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13 日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1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4
一致行动人声明...... 25
一致行动人声明...... 2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7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新华百货/上市公司/公司 指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物美集团/转让方 指 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一/物美津投 指 物美津投(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二/北京绿农 指 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杭州景祺 指 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联芯美 指 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物美集团将其持有的 11,281,564 股 A 股股票(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协议转让给杭州景祺;将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其持有的 11,281,564 股 A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5%)协议转让给厦门联芯美,物美集团对
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由 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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