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3 14:41: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新钢股份经过市值管理从2025年7月30日股价4.73元/股下跌超18%至8月28日报3.82元/股,市净率0.46,总市值123亿元,而公司未分配利润高达153亿元,国有资产价值被严重低估。请问:中小股东多次在互动平台强烈要求公司研究回购5~10亿并注销股份提振投资者信心啊?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30亿理财的议案,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为维护合法权益能否在9月8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不信任票呢?
新钢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面对股价波动,公司一直秉承稳健经营、提高公司价值的原则,努力维护投资者利益。关于您提出的通过回购注销股份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建议,公司目前暂无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会持续关注市场动态,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审慎考虑各种市值管理措施。若后续有相关安排,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市净率和未分配利润等问题,请您参考此前已回复内容。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9-23 14:49:0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