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21:49:29 股吧网页版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相关事项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

9.签字会计师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梓豪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樊洁滢女士,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兵先生,2006年9月1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115.8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
40.28万元。

中审众环拟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审计服务报酬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格与服务质量确定,授权经理层根据其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审议和表决意见提交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