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5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目 录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公司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公司现金流量表 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104
审 计 报 告
众会字(2025)第 03034 号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宝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通宝
能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通宝能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2”所述,通宝能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收
入金额为 1,082,865.72 万元,由于售电收入为重要的财务指标,存在管理层在收入的确认和列报时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售电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1)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恰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项目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以抽样方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结算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法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通宝能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通宝能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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