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及经验,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宝英,男,博士,管理咨询师。现任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2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4 次。严格按照监
管各项规定积极参加了上述会议,未发生无故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会议议案提出了合理
化建议;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对全部议案均做出赞成的投票选择,会议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作为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以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对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共召开 2 次,出席 2 次,审议 14 项议案;
2.董事会共召开 4 次,出席 4 次,审议 45 项议案;
3.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出席 4 次,审议 18 项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并发表审查意见。
(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沟通交流等机会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年报编制期间,听取公司管理层有关经营管理、经营成果等方面的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多次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事项、重点审计领域等方面进行现场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期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期披露,有效监督公司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通过电话、会谈、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充分了解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十五日,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同时在年审期间与内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主动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和充分支持独立董事相关工作,为更好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均按规定时间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及时传递监管政策,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经公司组织,积极参加了山西证监局举办的山西辖区上市公司新法新规培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线上合规培训,持续提升了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谨慎行使独立董事相关职权,认真审核并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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