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股票代码: 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 2025-014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 年5 月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 会议的
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于2025 年5 月23 日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合法权益,降低其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引致的风险,
以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保
险购买相关事宜。责任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投保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
1、投保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承保的非故意违法行为而被他人提
出民事赔偿请求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金,以及被保险人为应对持股行权而产生的行
权响应费用、被保险人为避免或降低因赔偿请求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产生的危机管理
费用、被保险个人因遭受个人非证券类赔偿请求而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保险公司对被
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免赔额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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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具体分项限额以承保方案中约定为准。
承保范围:全球,但投资者民事索赔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的相关法律
承保期限: 12 个月(自保单签署之日起)
保险费:全部预计36 万元以内
本议案表决情况: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稳健及可持续发展,考虑公司在运营及发展战略上的资金需求, 2025 年
1 月1 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
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融资期限、实
施时间等按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同时, 为提高工作效率, 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
件。
本议案表决情况: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5月23日届满, 公司决定将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展期18 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6 年11 月23 日。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相关事宜已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经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范祥福先生、蒋磊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关于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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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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