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海霞
本人作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参与决策,发挥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海霞,汉族,1973年生,本科学历,EMBA学位,律师、注册会计师、建筑工程师。曾任乌鲁木齐铁路分局房地管理中心建筑工程师、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新疆银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新疆智道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2006年5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现兼任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至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8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会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材料,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和建议,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客观决策,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会。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积极与股东进行交流,接受询问,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联交易等答疑,推动股东与管理层沟通。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
员。2024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
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会议。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专委会议案,把好首道关。本人认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结合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公司持续优化独董专门会议机制,
促使独立董事依托组织更好发挥监督作用,并于年内召开 4 次独董专门会议审议和研讨公司重大事项,包括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审进展情况、审议关联交易议案和对公司内控、内审工作开展调研等,并根据需要向董事会出具意见。
本人认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发挥财务和法律专业特长,积极组织专门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严格要求公司内审部门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中应当履行的各项主要职责开展工作,重点督导制度建设情况、内审
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内审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通过内审部门加强对公司会计资料、经济活动和内部控制的监督。
2、与外审沟通情况
本人按要求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进场前、审中和初稿形成后三阶段进行沟通,重点沟通审计人员安排、审计费用、审计时间节点、公司与同行业主要指标的对比情况、经销、联营和租赁的收入确认、联营企业补缴税金、补偿款、重大租赁合同、土地开发、应收账款、诉讼情况及风险等事项,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确保公司年报按时、高质量的披露。督促外审机构给出财务管理和内控建议,促进公司持续改进和健康发展。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积极配合,提前对计划沟通内容进行详细书面说明,为高效沟通提供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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