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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6 17:42:30 股吧网页版
A股首例竞争性要约收购案暂时落幕,但ST新潮风险犹存
来源:新京报 作者:朱玥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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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首例竞争性要约收购案暂告一段落。

  5月23日晚间,ST新潮(600777.SH)发布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伊泰B股”)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结果及清算公告。

  截至2025年5月22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为34.07亿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50.10%。最终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公告显示,伊泰B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将于近日办理。

  5月26日,贝壳财经记者按ST新潮证券部要求就要约收购进展等事宜发送了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此外记者致电伊泰B股,未获接通。

  据ST新潮4月20日的公告,伊泰B股已将此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100%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伊泰B股将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业务部申请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就此次要约收购的后续步骤,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晓宏告诉贝壳财经记者,根据规定在收购期限届满后3个交易日内,由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结算及过户登记,收购人公告结果。此外收购人需在15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收购情况书面报告并公告,完成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上述程序完成后,收购基本宣告完成。

  伊泰B股在5月7日举行的业绩说明会上表示发起要约收购之前根据ST新潮的公开信息及数据进行了投资分析,拟通过要约收购增强ST新潮股权结构稳定性并取得其控制权,提高ST新潮的经营及管理效率,实现ST新潮合规治理。

  今年以来,ST新潮因身陷A股首例竞争性要约收购而备受关注。另一要约收购方金帝石油在截至5月7日的要约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 ,因此提前出局。

  何谓竞争性要约收购?据吴晓宏介绍,竞争性要约在A股市场中的法律定义与监管框架植根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其核心特征体现为两个及以上收购方在重叠时间段内对同一目标公司发起存在显著条件差异的要约收购,以争夺控制权为目标形成直接博弈。在ST新潮案例中,金帝石油与伊泰B股的要约期存在部分重叠,双方收购价格与比例存在显著差异,同时目标均为取得控制权。

  虽然此次要约收购案已暂时落幕,不过ST新潮自身的经营或成为变数。

  由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ST新潮股票已自5月6日起停牌,并被证监会立案。若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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