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无知在于对权力的无条件相信,正是“愚”。
你的无知在于对权力的无条件相信,正是“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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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03 17:38:51
发布于 山西
众所周知
先作出回复函
才有的新工作函
我其实一直还是本着谦逊的态度
对待二级市场的股价上
不应该无的放矢
甚至连公司的回复函都不看
我想问上交所
你们工作人员真的看过回复函了吗?
回复函第6页,写的清清楚楚
而你的工作函第一问
依旧是针对《合伙协议》本体在说事
通篇未提《补充协议》
合伙协议的内容违反强制性规定你不懂没关系
你提到了
“相关公告和回函”
既然你说回函
请问《补充协议》
合伙企业的任何事项都需要经过上市公司审议
为何只字不提



最为重要的是
第8页中
明确强调了
上市公司对境外公司的决策审批包括但不限于
1.宁波鼎亮执行合伙人的变更
2.对美国公司董事的任命
而上交所的工作函中

依然在重复着《合伙协议》本体的内容
我今天
公开严重质疑
工作失职
不看回复函
对上市公司工作付出的消极懈怠
众所周知
上市公司披露公告
如果做出虚假陈述
是要负责的
以上一句句扎心了
上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说的这些
压根就没人看
最后一次强调
上市公司在回复函中
明确声明
上市公司对境外公司的决策审批包括但不限于
1.宁波鼎亮执行合伙人的变更
2.对美国公司董事的任命
《补充协议》一句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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