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南京熊猫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或股票上市规则(统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其他二至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秘书长一名,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一年,期满后董事会未作调整的,视为连任,但最长不得超过本届董事会的任期。董事会有权在任何时候对委员进行调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及 ESG 小组,由公司总经理
任投资评审及 ESG 小组组长,设副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
南京熊猫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负责制订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策略并提交董事会审阅,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影响、风险和机遇;负责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的年度 ESG 报告;监督公司对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评估,监督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目标进展及完成情况,对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和管理公司其他可持续发展事项,向董事会进行汇报或提供决策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负责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工作;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及 ESG 小组负责做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
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 ESG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及 ESG 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及 ESG 小组;
南京熊猫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由投资评审及 ESG 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及 ESG 小组的提案召开
会议,进行讨论,将通过的决议提交董事会,同时将董事会意见或决议反馈给投资评审及 ESG 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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