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7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5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号)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航重机”)向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
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七号、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多策略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聚鸣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聚鸣涌金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百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定增36号资管产品等共计10名投
资者发行A股股票111,957,7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06元,共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909,999,999.76元,扣除发行费用37,773,584.90元(进项税额
2,266,415.10元,合计40,0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72,226,414.86
元(扣除进项税额2,266,415.10元后,余额1,869,959,999.76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大华验字[2021]000317号、大华验字[2021]00031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开立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等温锻项目部分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规划,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原上海部分调整至贵阳实施,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大公司”)调整为中航重机及全资子公司重机宇航材料工程(贵州)有限公司(简称“重机宇航”)。其中,由中航重机负责重点研发设备及部分研发厂房的实施,由重机宇航利用空余地块建设研发配套厂房。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机宇航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重机宇航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具体事宜。近日,公司及重机宇航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截至2026年3月3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单位:元
编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
号
重机宇航材料工 招商银行贵阳林城西路
1 程(贵州)有限公 支行 851902089510000 0.00
司
合计 0.00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甲方1)、重机宇航材料工程(贵州)有限公司(甲方2)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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