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5-08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议案》,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文件,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2023年修订)>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获
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
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授予方案。
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航重机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2023 年修订)>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中航重机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期)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 306 人授予 1,07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完成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 6 人授予 33.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原因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设定的考核指标存在偏差,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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