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培育和运用新质生产力,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市值管理工作基础;在此基础上,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积极采取措施持续提升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同和信心,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不断提升。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
(二)科学合理。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设置科学的市值管理目标,制定市值管理方案,合理运用各类市值管理举措,推动公司投资价值
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持续常态。公司的市值管理是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公司应以长期发展为导向,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主要负责,由董事会秘书具体分管。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共同推动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应高度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在市值管理中出现重大风险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五)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市值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二)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职责主要包括:
(一)拟定市值管理实施计划方案;
(二)协调内外部资源执行市值管理计划;
(三)监测公司股价、资本市场舆情和动态;
(四)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市值管理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向证券事务部报送可能对市值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招投标、重要项目进展以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中规定的重大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将市值管理工作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市值管理工作成效纳入公司年度考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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