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 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和要求,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2024 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7 年,注册地址为湖
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 7-18 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 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
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延续性,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2025 年 1 月 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财务总监汇报的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25 年 3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针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及内控有效性审计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年审 注册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2025 年 4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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