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5 年 4 月修订
目 录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8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45
第七章 党建工作......4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5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5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63
第十二章 附 则......64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前身为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于1996年8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0 股,于 1996 年10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600757。
2011 年 12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关于核准上海
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angjiang Publishing & Media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雄楚大道 268 号湖北出版文化城 B 座
11-12 层。邮政编码:43007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3,650,273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党的建设,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委在公司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传播新知,彰显人文,为阅读者提供最佳选择,打造中国优秀的中文内容提供商、优质的专业增值服务商、优异的文教网络运营商、优绩的文化战略投资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图书出版,期刊出版,中小学教科书出版,网络出版物出版,音像制品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印刷,电子出版物制作,电子出版物复制,音像制品制作,音像制品复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纸制品销售,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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