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28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理层工作程序,保证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有效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根
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编辑、董
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重
大事项时,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
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行使下列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就其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二)根据总经理授权代行总经理部分职责;
(三)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
(四)董事会和总经理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公司总编辑、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聘用合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承担相关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九条 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行
使职权,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重大问题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讨论决定,遇紧急事宜总经理可临机处理。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召开总经
理办公会议:
(1)董事长提议时;
(2)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议并获得总经理认同时。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
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指定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可通知或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前应以书面或电话方式提前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应出席及列席人员等。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程序:
(一)拟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事项,应于会议通知发出前提交公司办公室。会议议题由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也可由公司职能部门和子公司提出书面报告,报经分管领导同意,经公司办公室汇总后由总经理决定。会议通知由公司办公室拟定,提请总经理批准后分送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和相关列席成员;
(二)相关部门或人员须就会议议题事先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及相关附件;
(三)凡需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决策的议题,须事先由相应主管部门或责任人讨论研究,并形成可供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选择的方案;
(四)公司办公室负责筹备总经理办公会议,安排会议议题,通知与会人员;负责全面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种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办公会议通报;
(五)出席和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对外泄漏。对于会议讨论研究的材料,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工作秘密或国家秘密的,在会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存档或销毁;
(六)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相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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