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级子
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其有效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政策措施和国资监管要求,遵循境内外法律法规和华润集团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华润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子企业。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活动,通过
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政策措施、国资监管要求落实、战略执行、法律法规遵循、经济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收支、企业文化等情况,总结管理实践,揭示问题和风险,提出改善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促进公司各级单位战略落地、规范经营、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和健康发展。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宗旨是保障战略、防范风险、创造价值。公司各级单位
应自觉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开展审计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循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和
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二)坚持依法依规审计、客观公正。始终以国家法律和华润集团制度为准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客观审慎地进行审计评价。
(三)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推进审计理念、思路、方法、制度、机制创新。坚持以改革视角发现问题,以改革思路推动解决问题。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促进改革一体推进。
(四)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华润集团统筹管理作用,立足审计工作一盘棋,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强化审计工作前瞻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持续增强政治意识,围绕“国之大者”谋划和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设
置审计中心形式等开展审计业务。
第七条 公司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长(或主要负责人)应具体分管内部审计工作,是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
(一)党组织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的职责包括:
1.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2.研究落实中央、上级部门、华润集团对审计工作的指示要求,研究迎接国家审计工作。
3.对内部审计重大工作进行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议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
(2)审议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重要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
(4)研究落实上级单位审计整改方案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4.研究或审议内部审计其他重要事项。
(二)董事会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研究落实中央、上级部门、华润集团对审计工作的指示要求。
2.审批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
3.审批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4.审批公司重要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
5.听取上级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6.研究或审议内部审计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 公司各级单位可按照有关监管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董事会
下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价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效。
(二)管理内部审计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依法接受上级部门及华润集团的指导监督、检查评
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报送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整改情况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资产损失、重要事件、重大风险、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
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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