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6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8 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公司对前述 9 名激励对象相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42,733 42,733 2025 年 10 月 30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 年 8 月 2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未出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8 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不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 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1 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9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2,733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7,660,873 股,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104562),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5年 10月 30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回购注销价款
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上述 9 名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因暂未实施回购注销,所取得的现金分红已由公司持有,回购价格无需调整,仍为 89,730.75 元。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27,292,416 0 627,292,416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703,606 -42,733 7,660,873
股份合计 634,996,022 -42,733 634,953,289
注:该股本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股本结构的情况,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后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数据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及激励对象家属对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及激励对象家属未就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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