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华润集团旗下江中药业于4月25日晚间披露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江中药业第二期激励计划较第一期激励计划提高了考核目标、激励对象进一步向科研人才倾斜、增加实际收益的合理调控要求。
公告显示,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上调了考核目标,提高了考核难度,丰富了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驱动公司实现更高的战略发展目标。
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考核目标由第一期不低于6%提高至不低于12%,投入资本回报率考核目标由12.74%提高至15.42%,研发投入强度指标也提高要求。本次激励计划体现了公司及管理团队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决心。
同时增加“完成集团下发的产业链任务”考核目标。华润集团系中医药现代产业链链长企业,作为华润集团旗下大健康板块的重要子公司,江中药业承担了中医药产业链建设的相关细分任务,相关目标的实现可以使公司更好地融入集团发展规划,从产业链层面获得更多赋能,体现了国有企业担当。
进一步向科研人才倾斜奖励。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江中药业作为国企应担当起的重大使命,也是必须抓住的重要战略机遇。江中药业本次激励向科研人员倾斜,科研人员占授予人员比例的50%以上。公司优先将承担公司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点任务的科研骨干人员纳入激励范围,有利于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江中药业同时还创新性地对实际收益进行了合理调控。公司充分考虑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与中长期资金稳定回报的良性互动,坚持投资者和上市公司是市场的共生共荣体的理念,新增“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实际收益的合理调控”内容,对于短期市场大幅波动导致实际收益过高的,公司将引导激励对象延长持有期限,分批减持,维护市场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和股权激励机制的良好形象。(黄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