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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6:34:57 股吧网页版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收购报告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上实发展

股票代码: 600748.SH

收购人名称: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金钟广场 21 楼

一致行动人: 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39 号夏悫大厦 27 楼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实发展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实发展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涉及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导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超过 30%,从而触发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1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6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6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6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6

(三)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7

(四)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8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9

(六)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9
(七)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10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13

(一)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13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13

(三)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3

(四)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14

(五)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14

(六)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14

(七)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4
(八)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1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6
一、收购目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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