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或“闻泰科技”)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立讯通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转让公司下属的昆明闻讯实业有限公司、黄石智通电子有限公司、昆明智通电子有限公司、闻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Wingtech Group
(HongKong) Limited(含 PT. Wingtech Technology Indonesia)的100%股权以及下
属公司闻泰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无锡闻讯电子有限公司、Wingtech MobileCommunications (India) Private Ltd.的业务资产包(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闻泰通讯与立讯通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嘉兴永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闻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立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闻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立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100%股权。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前次交易已完成交割。鉴于上述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即产品集成业务板块),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所述的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因而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计算范围。
除前次交易外,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 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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