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
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审计部”)
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的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
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
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四) 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五) 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 审计部具有独立性,在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
门或个人的干涉。公司及各内部机构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一般规定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
具体负责对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
委员会汇报工作。
第七条 审计部应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必要时可聘请专家和相
关技术人员。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审计部负责人。
第八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的领导
下,或者与财务部合署办公。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权,受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其进
行阻挠、打击和报复。
第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实行回避制度,与所审计事项有牵连或亲属关系的人员
不得参与相关事项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
则、勤奋工作,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保守
秘密。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如果同被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有可能妨
碍公正的,应书面提请回避;被审计对象认为与内部审计人员有利害
关系有可能妨碍公正的,也可书面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回避。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规划、财务计划、会计报表或者其他相关资料应当按照审
计部的要求及时提供给审计人员,保证其充分掌握所需要的信息。审
计人员对于接触到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四条 审计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并由公司予以保
证。
第三章 内部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一)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
1. 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
2. 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情况;
3. 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情
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