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或“闻泰科技”)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立讯通讯(上海)有限公司转让公司下属的昆明闻讯实业有限公司、黄石智通电子有限公司、昆明智通电子有限公司、闻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Wingtech Group (HongKong) Limited(含PT. Wingtech Technology Indonesia)的100%股权以及下属公司闻泰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无锡闻讯电子有限公司、 Wingtech Mobile Communications (India)Private Ltd.的业务资产包(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公司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作出审慎判断,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上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交割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在交易各方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承诺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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