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产品集成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股权及业务资产包模拟合并报表
范围内所有者权益价值估值项目
估 值 报 告
深中联评咨字[2025]第 116 号
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目 录
声 明......1
摘 要......2
第一部分 估值工作背景情况......4
一、委托人及估值对象涉及的资产主体概况...... 4
二、委托人及其他估值报告使用者......13
三、估值目的......14
四、估值基准日...... 14
五、价值类型......14
六、估值对象和范围...... 14
第二部分 估值方法...... 27
一、估值方法的选择...... 27
二、估值基本假设...... 29
三、估值方法简介...... 30
第三部分 估值结论...... 36
第四部分 重要事项提示......37
第五部分 估值报告使用限制说明......44
附件目录......47
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 明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产品集成业务,委托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产品集成业务股权及业务资产包模拟合并报表范围内
所有者权益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本项目取得委估资产包基准日的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及委托人填报的估值申报表,本次估值的基础是委托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集成业务股权及业务资产包在估值基准日模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申报表,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估值结论生效的前提。本报告结论以委托人已提供资料的范围和内容为基础。保证估值对象权属的合法、合规及所提供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是委托人应承担的责任。
本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估值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估值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估值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及其对估值结论的影响。
估值人员在估值过程中主要执行了清查核实、实地查勘、询问、市场调查、分析计算等核查程序,并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进行估算。
本报告并非《资产评估准则》定义的资产评估报告,未完全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执行相关程序和报告要求进行编制。
本估值报告仅用于报告载明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未经估值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估值报告而成为估值报告使用者。
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页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产品集成业务
所涉及的相关股权及业务资产包模拟合并报表范
围内所有者权益价值估值项目
估 值 报 告
深中联评咨字[2025]第 116 号
摘 要
因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泰科技”)拟出售产品集成业务,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产品集成业务相关股权及业务资产包(以下简称“股权及业务资产包”)模拟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者权益于估值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估算,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价值参考。
估值对象是闻泰科技拟出售的股权及业务资产包模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具体包括从事产品集成业务的 5 家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股权和三家公司的产品集成业务资产包;估值范围为闻泰科技申报的拟出售的股权及业务资产包在估值基准日模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估值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估值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估值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收益法进行整体估算。
在本次估值的工作范围内及估值假设前提下,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询问、市场调查、分析计算等程序,采用收益法进行估算,
深圳中联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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