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4982 号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泰科技”)编制的《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闻泰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闻泰科技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闻泰科技公司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闻泰科技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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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25 日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闻泰科技”)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1、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第十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第十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1 号《关于核准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2020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枣庄铁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UBS AG、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ASSOCIATION、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Credit Suisse (HongKong)Limited.、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葛卫东、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十六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581,091.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0.1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39.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3,616,148.64 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5,756,383,790.4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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