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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 2025-03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6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所属大唐华银东莞三联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按照国家政策和部分发电前期项目推进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经测试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开展大唐华银东莞三联热电“上大压小”项目(以下简称“东莞三联热电项目”)前期工作,拟与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建设两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
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1号《关于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同意公司开展大唐华银东莞三联热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公告》)。
2013年2月,东莞三联热电项目取得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批复。(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3号《关于国家能源局同意公司开展大唐华银东莞三联热电“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工程前期工作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公司拟以东莞三联热电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部前期费用作为出资,利用项目配套的关停机组容量,与国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韶关建设超临界循环硫化床发电项目,后续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取得地方政府支持性文件。但受制于“十四五”能源规划限制,项目推进缓慢。
鉴于2025年为“十四五”收官之年,“十四五”涉及的重大能源规划项目已基本实施或完成审批,经综合考虑,公司认为项目“十五五”获得核准并实施的的可能性极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表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东莞三联热电项目成果转化情况,故在 2025 年计提该项前期费用
减值准备 5,869.79 万元,并根据后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 5,869.79 万元,预计将减少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69.79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 2025 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计提减值准备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减值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大唐
华银东莞三联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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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