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 股东......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7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党的组织...... 23
第六章 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事......23
第二节 董事会......27
第三节 独立董事......31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3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3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7
第二节 内部审计......3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0
第一节 通知......40
第二节 公告......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5
第十二章 附则......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于股东、公司、党组织班子成员、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于 1996 年 8 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政函(1996)84 号文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
立。公司在湖北省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 429005000006101。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8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155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包括向公司职工发行 200 万股),其中 1800 万股于
1996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Huayuan Xinhang Holdi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 28 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 B 座 3 层
306-307 室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 28 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 B 座 3
层 306-307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46,100,874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1%的比例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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