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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8:41:36 股吧网页版
华远地产:华远地产反舞弊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反舞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降低公司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的责任归属;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四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及所有员工的行为,促使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舞弊行为,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者谋取公司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1、收受贿赂或回扣;

2、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3、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4、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6、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7、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七条 谋取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和其他公司或者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1、支付贿赂或者回扣;

2、出售不存在或者不真实的资产;

3、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使财务报告使用者误解而作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4、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5、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6、偷逃税款;

7、其他谋取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三章 反舞弊的责任归属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反舞弊工作的主要负责机构,内审部为公司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公司管理层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以防范、发现以及纠正舞弊行为的发生。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反舞弊工作。

第十条 公司内审部负责公司及子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日常监督;受理相关舞弊举报工作,组织舞弊案件的调查、出具处理意见并向管理层、董事会报告等事项。

第十一条 鉴于公司外部的有关机构(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外聘的审计机构等)有可能接到来自公司内部人员的对舞弊事件的举报,内审部应当主动与公司外部的有关机构建立联系、交流信息,开展工作上的必要合作。

第四章 舞弊的预防和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管理层应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减少舞弊发生的机会。公司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进行舞弊举报的接收、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1、公司董事、管理层坚持以身作则,并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的反舞弊政策和程序及有关措施应当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通过职员守则、公司规章制度发布、宣传或网络等方式)进行有效沟通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使其明白行为准则;帮助员工识别合法与违法、诚信道德与非诚信道德的行为;

3、对新员工进行反舞弊培训和法律、法规及诚信道德教育;

4、鼓励员工在公司日常工作和交往中遵纪守法和从事遵守诚信道德的行为,帮助员工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利益冲突、抵御不正当利益的诱惑;

5、将公司倡导遵纪守法和遵守诚信道德的信息以适当形式告知与公司直接或间接发生关系的社会各方;

6、针对不道德行为和非诚信行为可以通过举报渠道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
7、公司应当针对舞弊行为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处罚政策。

第十四条 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减少舞弊发生的机会,主要通过以下手段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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