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8:41:35 股吧网页版
华远地产:华远地产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向外部单
位报送信息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单位是除本公司以外的其它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的大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政府有关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媒体等外 部单位。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具体负责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

第六条 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报送之外,公司不得向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政府有关部门等外部单位提供未公开的内幕信息。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单位报送年报相关信息时,提供时
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向外部单位提供的信息不得多于业绩快 报披露的内容。

第八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对年度统计报表等的报送要求,
公司应当拒绝报送。

第九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审批,擅自向外部单位报送未公开的内幕信息,
给公司和证券市场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警告、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并且可以责令其进行适当的经济赔 偿。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施行。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