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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8:41:35 股吧网页版
华远地产:华远地产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牵头,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

第七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第八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其他职能负责人以及公司相关人员若发现敏感和负面信息,应立即上报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情况后,应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并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应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

第九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一)一般舆情的处理: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二)重大舆情的处理: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各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1. 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2.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各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类沟通热线和上证 e 互动等投资者沟通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舆情的高度重视。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3. 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4. 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 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重大舆情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和督促实施危机恢复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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