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实现净利润为 610,545,025.23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92,462,655.67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770,029,629.55 元。经董事会决议,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43,057,88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4,028,103.2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6.51%。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设定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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