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维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收到信永中和发来的《关于变更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的告知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质量复核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受富维股份委托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原指派梁晓燕女士作为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因梁晓燕女士工作发生调整,现指派崔艳秋女士担任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
二、变更后质量复核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1. 基本信息
崔艳秋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累计为超过 6 家上市公司完成了审计报告的签署和复核工作。
2. 诚信记录
崔艳秋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崔艳秋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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