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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6:29:45 股吧网页版
一汽富维: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3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为加强战略合作,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吉林省仿生机器人创新中心(筹备组)(以下简称“甲 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仅作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 合作项目将通过具体项目协议进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 为准,具体项目协议、合同的签署及落实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是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签订的框架性协议,对
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项目的推进 和实施情况而定。

其他风险提示内容: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
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 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为贯彻落实国家在具身智能、智能机器人作为新兴产业战略部署、整合吉林
省已有机器人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与吉林省仿生机器人
创新中心(筹备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以吉林省仿生机器人创新中心为平台,相互合作形成产业联盟,产业联盟各成员单位协同创新,负责构建从核心技术开发、通用平台产品、通用大模型建设、场景应用验证的全机器人产业链,进以提升创新中心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服务能力,推动吉林省具身智能产业应用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吉林省仿生机器人创新中心(筹备组)系由吉林大学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牵头,吉林省高校院所协同参与共建,由省、市国资公司及国内机器人产业链相关产业方共同发起设立的创新联合体,从产业应用需求出发,通过技术联合研发、技术授权转让、产业投资孵化、到供应链商业合作,全链路打通,采用市场化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相结合的机制,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行业服务等产业落地工作。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与吉林省仿生机器人创新中心(筹备组)在吉林省长
春市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1、产业协同:通过整合双方资源,实现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2、技术创新:共同开展机器人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推动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

3、市场拓展:联合开拓市场,共享市场资源,提升双方在机器人领域的市场份额。

4、品牌建设:通过合作提升双方在机器人行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联盟品牌。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共同开展具身智能本体、大模型、运控系统及工具链的场景应用工程攻关工作;

2、乙方协同参与甲方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的仿生机器人及相关智能装备整机产品或核心零部件的生产、制造;

3、开放乙方自身的场景应用,共享在需求场景中的相关数据,推动甲方的产品在乙方生产、制造、运维、巡检等业务场景中落地应用;

4、参与甲方的设立和落地,协同搭建产业生态,为吉林省创新引入产业链上下游优质合作伙伴,共同推动域外优质企业在吉林省的合作落地;

5、助力甲方后续围绕机器人领域的产业基金设立,围绕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产业链,协同投资孵化中的科技创新项目;

6、双方将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合作会议,并及时交流项目进展和问题解决。双方需建立合作档案,记录合作过程中的重要文件、资料和决策,以便后续追溯和参考。

(三)其他约定。

1、各方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技术、业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在任何情形下,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向其他方泄漏,否则,披露方将承担由此给信息提供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的制订、效力、解释和履行及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应适用中国法律,并据其进行解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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