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5-004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况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4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其中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
进行会计核算时,记入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
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准则
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六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十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该项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8 号,对相关会计科
目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利润表中各项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当期损益,但需要对 2023 年度比较数据进行同口径重述。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对利润表影响项目(单位:元)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金额
营业成本 307,140,564.13
销售费用 -307,140,564.13
注:母公司报表没有相关重述。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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