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16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6-029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霍志军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霍志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霍志军自参加工作以来,多年从事财务工作。2018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 年
9 月至今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部长;2023 年 5 月至今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 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 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对霍志军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知识、技能和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证券监管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职业操守良好,能够忠实、勤勉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同意聘任霍志军为董事会秘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聘任霍志军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霍志军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本次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备案。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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