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岳丽华)
作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岳丽华,女,中国国籍,1953 年 3 月出生,大学学历,中
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副秘书长;山西亚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担任除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大会会议 2 次,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出 亲自 以通讯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参加股东
席董事会会 出席 方式参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岳丽华 6 6 0 0 否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我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二)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 亲自出 本年度应 亲自出 本年度应 亲自出
参加会议 席次数 参加会议 席次数 参加会议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岳丽华 5 5 1 1 3 3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于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我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事项、审计工作计划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对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及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讨论与沟通,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持续关注公司内审部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监督公司内审制度的完善与实施,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计划,督导内审工作有序开展。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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