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5
二、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三、 合并利润 表 3
四、 合并现金 流量表 4
五、 合并股东 权益变动表 5-6
六、 资产负债 表 7-8
七、 利润表 9
八、 现金流量 表 10
九、 股东权益 变动表 11-12
十、 财务报表 附注 13-114
委托单位 :山西焦化股 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 :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真号 址:http://www.Reanda.com
审 计 报 告
利安达审字[2025] 第 0272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西焦化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山西焦化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西焦化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对重要联营企业的权益投资
1、事项描述
2018 年 3 月,山西焦化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收
购了母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 4 月 17 日更名为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49%股份,山西焦化公司通过向中煤华晋派出董事并参与其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方式对该公
司施加重大影响,中煤华晋为山西焦化公司的联营企业,山西焦化公司对中煤华晋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山西焦化公司 2024 年确认了投资收益231,722.91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9.33 万元、资本公积 1,320.79 万元,由于该项投资对山西焦化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对该项重要联营企业的权益投资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公司与投资收益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获取被审计单位对长期股权投资重大影响的依据,以此确认采用权益法的合理性。
(3)获取并检查与联营企业相关的投资协议等资料、结合银行资金流水记录、投资台账,与会计记录进行核对,检查投资收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与组成部分会计师进行沟通,包括对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
(5)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应关注的重大事项,获取组成部分会计师的关键证据。
(6)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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