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永清)
作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2023年12月—2024年6月,我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因个人原因,自 2024 年 6月 28 日起不再担任上述职务。
本人李永清,男,中国国籍,1955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太原市康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顾问,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
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 1 月—6 月,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2 次,股东大会会议
2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会议情况
2024 年1 月 缺 是否连续 2024 年 1
独立董事 —6 月召开 亲自 以通讯 席 两次未亲 月—6 月召 亲自
董事会会议 出席 方式参 次 自参加会 开 股 东 大 出席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议 会 会 议 次 次数
数
李永清 2 2 0 0 否 2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二)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 1 月—6 月,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会议 提名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2024 年 1 2024 年 1 2024 年 1
月—6 月 亲自出 月—6 月 亲自出 月—6 月 亲自出
应参加会 席次数 应参加会 席次数 应参加会 席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李永清 3 3 1 1 1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我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忠实履行相关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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