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利安达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人员信息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73
2024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9
2024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3、业务规模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8,482.0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9,912.9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28.70 万元;
2024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52,779.0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42,450.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987.00 万元。
2024 年度利安达为 24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
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 家)、采矿业(2 家)、批发和零售业(2 家)、住宿和餐饮业(1 家)。
2024 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审计收费总额 2,584.3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
(二)项目组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 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签署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00600)、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000923)、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600227)、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691)、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445)、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211)、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3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罚日期 罚类型
1 曹忠志 2023-2-9 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 宏达新材2021年度审计报告
2 曹忠志 2023-2-24 监管谈话 中国证监会 中国高科2021年度审计报告
深圳专员办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宝, 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签署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002427)、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80)、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60016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杰彬,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 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
复核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002427)、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80)、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60016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评估内容和范围
本次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对利安达 2024 年度执业记录、内部质量管理、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情况的评估。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执业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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