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 24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辽体改发[1993]147 号)批准,以定向
募集方式设立;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000117590366A。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8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 万股,于 1996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LIAONING CHENG DA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大连市人民路 71 号。邮政编码:1160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伍亿贰仟玖佰柒拾万零玖仟捌佰壹拾陆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公司总裁担
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及变更。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照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有关法规从事
国际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拓展国内贸易和各种物业、产业,使公司逐步发展成为多元化、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的企业集团,创造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的不得经营,限制的品种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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