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作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独立、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在经济等领域拥有专业资历及相应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冯科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曾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副教授、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委员会委员,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2024 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2024 年,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对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4 年,本人独立客观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 策,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股
事会次数(次) 次数(次) 次数(次) 次数(次) 股东会次数 东会次数
(次) (次)
冯科 9 9 0 0 3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4 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召开 9 次、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 1 次。本人均出席了上述
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 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2024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治理的 责任和义务,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重点关注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控股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事项、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事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 项、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关联交易事项等。本人在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