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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8:48:04 股吧网页版
辽宁成大: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 2025-03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辽宁成大”)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债券”、“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对照自查,公司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

1、发行债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债券的种类系可交换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A 股股票(股票代码:000776.SZ)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总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含 50 亿元人民币),可一次发行或
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期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2025 年 2 月 28 日,辽宁成大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授
权管理层处置资产的议案》,公司拟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处置所持有的不超过广发证券总股本 3%的 A 股股份。公司本次可交债发行拟预备用于交换的
广发证券 A 股股票数量亦不超过广发证券总股本的 3%,并且与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处置广发证券 A 股股票数量合并计算,合计将不超过公司所持有的广发证券总股本的 3%。若本次发行可交债实际用于预备交换的股票数量未达到公司所持有的广发证券总股本的 3%,剩余部分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批准的授权期限内,仍继续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方式进行处置。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债券品种及期限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为非公开发行,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

6、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且上述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 200 人。

7、票面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归还所有未换股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具体票面利率、计息付息方式、还本
记结果,由公司在发行时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明确约定。

8、换股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 1 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以及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若在前述 20 个交
易日内广发证券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具体初始换股价格、换股价格的修正条款等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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