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丽尚国潮
股票代码:600738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 238 号管委会大楼 1301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 238 号管委会大楼 1301 室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6 年 03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丽尚国潮 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元明控股 系 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
红楼集团 系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元明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股,增持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88%。本次权益
变动后,元明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由 182,476,598 股增加至 189,198,298 股,
本次权益变动 系 红楼集团持有的 77,269,101 股股份表决权
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元明控股行使,
元明控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的 数 量 由 259,745,699 股 增 加 至
266,467,3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由 34.12%增加至 35.00%。
元明控股计划自 2025 年 12 月 17 日起的 1
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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