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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2 19:23:25 股吧网页版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1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
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吴小波先生、吴群良先生、吴林先生、张何欢先生、洪一丹女士、李君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蔡黛燕女士、金骋路先生、蔡利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蔡黛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蔡黛燕女士、金骋路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蔡利君先生已承诺将尽快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非独立董事将进行差额选举。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仍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小波:男,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龙泉市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龙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龙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泉市地方税务局局长,丽水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丽水生态经济产业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丽水市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小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不存在《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吴群良: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丽水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核算中心)主任,丽水经济技 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丽水经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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