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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2 19:23:25 股吧网页版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1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方案,共计
回购公司股份 7,278,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回购均价 4.27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
3,107.3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披媒体上刊登的
《丽尚国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5),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 7,278,466 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
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18,672,913股

持股比例 2.4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8,672,913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票包括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的 7,278,466 股,及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的 11,394,447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 1 月 17 日

减持数量 0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2 月 9 日~2026 年 2 月 28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0~0元/股

减持总金额 0元

减持比例 0%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96%

当前持股数量 18,672,913股

当前持股比例 2.45%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
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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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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