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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6 19:32:16 股吧网页版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0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的回购方案,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7,278,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回购均价 4.27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 3,107.3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披媒体上刊登的《丽尚国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出售上述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7,278,466 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6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的部分股份。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股东名称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18,672,913股

持股比例 2.4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8,672,913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票包括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的 7,278,466 股,及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的 11,394,447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7,278,466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9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278,466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2 月 9 日~2026 年 8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取得

拟减持原因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及要求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公司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丽尚国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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