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5-076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获得专项贷款承
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明控股”)。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元明控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总股本
1%,即 7,613,353 股,不超过总股本的 2%,即 15,226,704 股(以下简称“本次
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和价格区间,元明控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发行等事项,上述增持数量范围维持不变。
增持主体获得增持资金贷款的情况:元明控股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为元明控股增持公司股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期限 3 年。前述贷款仅用于元明控股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股份,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
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持股数量 177,436,498 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23.31%
是
否(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增持
计划,存在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情
况,具体情况如下: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
《丽尚国潮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0),2024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
期间,元明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
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
增持公司股份 15,130,2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
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
增持金额 7,592.0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前次增持计
计划
划完成后元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77,436,498 股,占公
司 总 股 本的 23.31% ,红 楼 集 团有 限公 司 持 有 的
77,269,101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
委托元明控股行使,元明控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的数量为 254,705,5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6%。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丽尚国潮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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