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5-06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权)吴小波先生提名,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鄢克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核查,鄢克亚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相应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鄢克亚先生作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时任董事长兼总裁、董事因宏图高科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分别于 2024 年 3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6 号));于 2024 年 5 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86 号)),除此之外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鄢克亚先生最近 36 个月内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相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事项现已履行完毕。鄢克亚先生具备良好的
领导及决策能力,管理经验丰富,具备较为丰富的商业和零售行业的从业经历和专业素养,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现聘任鄢克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副总经理鄢克亚先生简历:
鄢克亚:男,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担任香港上市公司李宁(02331.HK)战略发展部总监、复星国际(00656.HK)战略发展部高级总监、万威国际(00167.HK)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三胞集团副总裁兼科技金融产业群董事长、A 股上市公司宏图高科(600122.SH)董事长兼总裁、A 股上市公司岩石股份(600696.SH)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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