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吴林先生为第十届
审计委员会委员委员,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补选完成后,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黎万俊
先生、蒋青云先生、尹德军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吴群良先生、吴林先生,其中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黎万俊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月 3 日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月 22 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月 30 日 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9 审议通过《关于丽尚国潮 2024 年工程项目专项内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月 12 日 部设计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 月 24 日 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就
财务审计工作与其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充分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
计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参与
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
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证监会的相关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
内容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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